支持创业投资 呼吁专业管理 —— 创投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在深圳举行

发布者:admin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7-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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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6日,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和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主办,前海母基金(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创业投资和早期投资百人论坛”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得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协会会长洪磊、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刘庆生致辞,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机构的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协会副会长张小艾主持。协会创投专委会主席靳海涛、秘书长陈浩、委员何小锋、郑伟鹤、汪潮涌,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主席徐小平、委员倪正东、曾李青,以及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中国天使联席会成员李竹、杨守彬、杨向阳、林嘉熹等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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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百人论坛系列”作为协会倾力打造的行业交流平台,由协会各个私募专业委员会定期主办,已经成功举办第二期。近年来,中国早期投资、创业投资行业的人才素质、专业化水平、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价值突显,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IPO常态化为创投基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此大背景下,本期论坛聚焦资本市场助力早期投资、创业投资服务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就行业热点前沿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凝聚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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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刘庆生在论坛致辞中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对这次百人论坛在深圳举行表示热烈祝贺与热情欢迎。刘庆生表示,本次论坛旨在共同探讨创业投资的机遇和挑战,对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深圳市的创业投资行业已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成为政府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圳市将陆续出台促进金融业与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创投行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上,洪磊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2016年以来,宏观经济稳中现优,“双创”进程深入推进,财税金融政策不断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IPO常态化为创投基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正走向市场化、法治化的规范发展之路,协会致力于推动私募行业建立市场化信用机制,摆脱对行政许可和政府增信的依赖,以社会公信保障行业基业长青。协会一直高度重视早期、创投基金的发展,并将发挥专业委员会行业治理价值,在登记备案中全面落实《基金法》要求,以“大数据”服务落实行业优惠政策,加强资源对接与政策沟通,优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对早期投资、创业投资领域实行差异化的管理服务。
 
  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员表示,自《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和中央编办明确证监会承担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职责以来,证监会秉承“扶优限劣”理念,遵循适度监管、差异化监管的原则。前期,证监会在从严监管的基础上,致力于加强行业服务,推动完善了各项促进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近期,证监会积极落实“创投国十条”要求,研究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配合财税部门推动完善针对天使投资个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差异化自律。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工作,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监管制度,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促进形成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外部环境。
 
  
 
  协会副会长、创投专委会主席、前海母基金首席执行合伙人靳海涛认为,创业投资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但本质上是实体经济活动,是创新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创业者同甘苦、共命运的实体价值创造活动。当前社会公众对创业投资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创业投资行业正在承受方方面面的不公正待遇,有关方面对待创业投资行业的态度,时常会“抽象地肯定,具体地否定”。之所以出现上述矛盾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创业投资的性质、创业投资行业和实体经济之间关系,以及对创业投资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之间的关系尚缺乏清晰的认知。对此,靳海涛代表创投行业发出呼吁:正确看待创业投资活动的性质和价值,放宽对创业投资企业注册的限制,放宽银行、保险机构、社保基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机构投资人及小投资人对创投机构出资的限制,给予创业投资机构及其管理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放宽投资者人数穿透核查,合理地界定外资成分,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和创新型金融企业的资本运作及上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尽快制定与持股时间反向挂钩的减持机制。
 
  本次论坛上发布了协会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会同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共同制作的《2016中国早期投资行业研究报告》。倪正东介绍,这是我国首份关于早期投资的行业报告,从国内早期投资的内涵与政策现状、2016年国内早期投资发展概况、2016年国内早期投资区域发展情况、国内早期投资主要发展趋势、以及2016年美国天使投资发展及国内早期投资对比分析等角度全面、客观、深入地介绍了早期投资的行业状况,为行业提供了有效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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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上,各行业代表在“创业投资基金的规范与发展”、“早期投资的经验与教训”、“资本市场新政与价值投资”以及“新形势下创业投资基金的募资与投资”四个圆桌论坛上各抒己见。其中,“创业投资基金的规范与发展”部分由行业人士、知名律师、专家学者以及证监会法律部相关业务领导出席。与会嘉宾们反映了创投基金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讨论了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和适度性,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对创投基金的立法和监管制度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并介绍了目前私募基金立法的相关问题和主要思路。与会嘉宾认为,与其他类型私募基金相比,创投基金具有一定差异性,但作为私募基金的一种类型,其性质是信托法律关系,在资金募集、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具备统一的立法基础。建议进一步明确创投基金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创投基金的监管制度,同时珍惜宝贵的立法资源,求同存异,抓住机遇,促进《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早日出台,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在“早期投资的经验与教训”主题部分,与会嘉宾认为早期投资的标的具有很强的开拓性、实验性、创新性,是在试错纠错中走向成功的,承担了很大风险,过程非常艰辛,必须要紧密关注国家的战略布局、行业同仁的宝贵经验和创业者的核心价值和竞争力,也必须依靠顺畅的退出机制、助力益发展的税收制度等良好健康的行业生态。
 
  在“资本市场新政与价值投资”主题部分,与会嘉宾认为创业投资和早期投资与资本市场紧密相关。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的各项新规不断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定向增发、并购重组、限售股减持,以及提速IPO。这些新政最大的获益人就是创业投资机构,有助于消除强调短期和投机套利的投资行为,推动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在“新形势下创业投资基金的募资与投资”主题部分,与会嘉宾认为当前,随着政府引导资金、传统金融机构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以及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社会财富对创业投资的认可,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不断扩大、不断丰富。这要求创投基金不断强化自身专业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合规建设能力,以及投资者关系建设能力,引导资本正确理解创投规律和逻辑,真正形成长期资本与资产的有效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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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徐小平做大会总结,表示创业是有风险的,但正是创业投资基金、早期投资基金让真正有价值、有竞争力、有生命力的行业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创业投资是有期限的,但是培育的行业可以永生。徐小平最后号召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投领域,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提供最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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